(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09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现公布修订后的《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2005年3月31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精神,按照《“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本规划侧重指导第三方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是推进行业发展、开展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的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本市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委办发〔2011〕38号),根据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本市数字证书的使用和管理,推进数字证书的应用,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已阅读并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