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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电子合同签订相关合同、文书!

来源:上海CA   发布时间:May 10, 2020

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电子合同签订相关合同、文书!

发布时间:May 10, 2020

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有序发展,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5月9日,银保监会起草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

 

此外,对于借款人线上身份核验、电子签名、电子劳动合同存储、传递等环节也有着相应的规范和要求。

 

《办法》第十八条【身份核验】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要求,通过构建身份认证模型,采取联网核查、生物识别等有效措施识别客户,线上对借款人的身份数据、借款意愿进行核验并留存,确保借款人的身份数据真实有效,借款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办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要求: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法》第二十五条【合同和数据档案存储】指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传递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信贷流程关键环节和节点的数据。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数据应可供借款人随时调取查用。

《办法》第四十七条【数据安全】提出:商业银行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保障借款人数据安全,确保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合作机构之间传输数据、签订合同、记录交易等各个环节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抗抵赖性,并做好定期数据备份工作。

 

《办法》共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涉及:

  1. 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
  2. 明确风险管理要求,规范合作机构管理;
  3. 强化消费者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电子认证赋能金融科技

 

随着移动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加速对业务流程电子化的探索,网上办业务网上签合同相关单据电子化已经成为很多金融机构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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