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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电子病历评级结果出炉,多家上海CA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上榜

来源:   发布时间:July 14, 2021

2020年度电子病历评级结果出炉,多家上海CA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上榜

发布时间:July 14, 2021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的指导下,对我国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开展的评价工作。

2021年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并按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中的程序要求,对2020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拟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上,多家上海CA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赫然在列:

2020年度参加评价通过五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增)名单中,上海市杨浦中心医院(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获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六级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获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

2020年度参加评价通过五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既往已通过)名单中,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获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七级上海普陀区利群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获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是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我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相关部门制定了分级评价方法和标准。自2018年1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以来,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成为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政策要求、优化医疗服务的重中之重。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的相关要求,对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的评价主要围绕电子病历系统所具备的功能、系统有效应用的范围、电子病历应用的技术基础环境、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质量四个维度展开。

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也是“互联网+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CA结合多年医疗卫生领域服务经验,为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电子病历系统安全解决方案,已经帮助多家医疗卫生机构顺利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评级,助力医院信息化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附:据《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划分为9个等级。每一等级的标准包括电子病历各个局部系统的要求和对医疗机构整体电子病历系统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0级:未形成电子病历系统。
1.局部要求:无。医疗过程中的信息由手工处理,未使用计算机系统。
2.整体要求:全院范围内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处理的业务少于3个。
(二)1级:独立医疗信息系统建立。
1.局部要求:使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医疗业务数据,所使用的软件系统可以是通用或专用软件,可以是单机版独立运行的系统。
2.整体要求:住院医嘱、检查、住院药品的信息处理使用计算机系统,并能够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复制文件等方式将数据导出供后续应用处理。
(三)2级:医疗信息部门内部交换。
1.局部要求:在医疗业务部门建立了内部共享的信息处理系统,业务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共享并进行处理。
2.整体要求:
(1)住院、检查、检验、住院药品等至少3个以上部门的医疗信息能够通过联网的计算机完成本级局部要求的信息处理功能,但各部门之间未形成数据交换系统,或者部门间数据交换需要手工操作。
(2)部门内有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四)3级:部门间数据交换。
1.局部要求:医疗业务部门间可通过网络传送数据,并采用任何方式(如界面集成、调用信息系统数据等)获得部门外数字化数据信息。本部门系统的数据可供其他部门共享。信息系统具有依据基础字典内容进行核对检查功能。
2.整体要求:
(1)实现医嘱、检查、检验、住院药品、门诊药品、护理至少两类医疗信息跨部门的数据共享。
(2)有跨部门统一的医疗数据字典。
(五)4级:全院信息共享,初级医疗决策支持。
1.局部要求: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所有系统(如HIS、LIS等系统)的数据交换。住院系统具备提供至少1项基于基础字典与系统数据关联的检查功能。
2.整体要求:
(1)实现病人就医流程信息(包括用药、检查、检验、护理、治疗、手术等处理)的信息在全院范围内安全共享。
(2)实现药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动审核,合理用药监测等功能。
(六)5级:统一数据管理,中级医疗决策支持。
1.局部要求:各部门能够利用全院统一的集成信息和知识库,提供临床诊疗规范、合理用药、临床路径等统一的知识库,为本部门提供集成展示、决策支持的功能。
2.整体要求:
(1)全院各系统数据能够按统一的医疗数据管理机制进行信息集成,并提供跨部门集成展示工具。
(2)具有完备的数据采集智能化工具,支持病历、报告等的结构化、智能化书写。
(3)基于集成的病人信息,利用知识库实现决策支持服务,并能够为医疗管理和临床科研工作提供数据挖掘功能。
(七)6级: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高级医疗决策支持。
1.局部要求:各个医疗业务项目均具备过程数据采集、记录与共享功能。能够展现全流程状态。能够依据知识库对本环节提供实时数据核查、提示与管控功能。
2.整体要求:
(1)检查、检验、治疗、手术、输血、护理等实现全流程数据跟踪与闭环管理,并依据知识库实现全流程实时数据核查与管控。
(2)形成全院级多维度医疗知识库体系(包括症状、体征、检查、检验、诊断、治疗、药物合理使用等相关联的医疗各阶段知识内容),能够提供高级别医疗决策支持。
(八)7级:医疗安全质量管控,区域医疗信息共享。
1.局部要求:全面利用医疗信息进行本部门医疗安全与质量管控。能够共享本医疗机构外的病人医疗信息,进行诊疗联动。
2.整体要求:
(1)医疗质量与效率监控数据来自日常医疗信息系统,重点包括:院感、不良事件、手术等方面安全质量指标,医疗日常运行效率指标,并具有及时的报警、通知、通报体系,能够提供智能化感知与分析工具。
(2)能够将病人病情、检查检验、治疗等信息与外部医疗机构进行双向交换。病人识别、信息安全等问题在信息交换中已解决。能够利用院内外医疗信息进行联动诊疗活动。
(3)病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己的检查、检验结果,获得用药说明等信息。
(九)8级:健康信息整合,医疗安全质量持续提升。
1.局部要求:整合跨机构的医疗、健康记录、体征检测、随访信息用于本部门医疗活动。掌握区域内与本部门相关的医疗质量信息,并用于本部门医疗安全与质量的持续改进。
2.整体要求:
(1)全面整合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监测等信息,完成整合型医疗服务。
(2)对比应用区域医疗质量指标,持续监测与管理本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与质量水平,不断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