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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涉企证照全面发放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来源:   发布时间:November 7, 2022

国家药监局:涉企证照全面发放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发布时间:November 7, 2022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推进便民服务全面发放电子证照》,公告明确表示:2022年11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本级签发的涉企证照全面发放电子证照。

近年来,国家一直提倡数字政府建设,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来,国家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坚持制度引领、强化标准先行,有力有序推进电子证照实施工作。

2020年10月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起,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2021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药品注册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和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化系统,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

2022年4月

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将“实现‘两品一械’电子证照的发放和共享应用”列为重点任务。

2022年6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充分释放‘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档案)’的应用价值”,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

2022年10月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的公告》,表明“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电子批件。”

从中央到部委,近期出台的政策频频提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档案)等关键词。并强调“实行电子证照后,推送成功即送达,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此外,政策多次明确表示“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支持在政务办事中线上线下的应用。”可以看出,数字化升级转型、无纸化办公已成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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