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的今天,《电子签名法》正式施行!

15年前的今天,《电子签名法》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April 1, 2020
15年前的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开始施行。
作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制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自2005年4月1日施行以来,《电子签名法》规范电子签名活动,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促进了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电子签名法》共5章36条,确立了电子签名行为的法律效力,对数据电文、电子签名与签名人身份认证、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定义。其中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标志着,从此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这意味着,基于数字证书进行的可靠电子签名,必须由上海CA这样的合法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提供服务。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作出修改:删去第三条第三款第二项;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此次修订以后,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合同类型、涉及供电公用事业服务的合同类型可适用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从2005年4月1日开始施行到今天,经过15年的发展,电子签名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银行、证券、保险、物流交通、企业办公、医疗卫生、招标投标等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005年9月,上海CA成为《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第一批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之一。我们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提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数字身份相关产品和集成实施服务,十五年来,上海CA已为上海以及全国上千万的用户提供了电子认证和可靠电子签名服务,涉及政务、金融、电子商务、招投标等多个领域。
未来,上海CA将继续深耕电子认证行业,依托自身专业的行业经验、完善的产品体系以及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可信服务能级,全面增强电子签署、密码服务能力,始终如一的提供更加可靠的网络信任服务,助力构建一个真实、可靠、可信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