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面推行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
发布时间:September 4, 2008

上海市全面推行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
发布时间:September 4, 2008
为了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2008年9月4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和电子申报企业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行电子签名的纳税人可不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远程抄报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网络,将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明细数据,传送到税务机关的防伪税控报税系统,然后,对纳税人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清零、解锁”的过程。在进行远程抄报税时,纳税户需要使用上海CA提供的数字证书,在网上电子申报时进行电子签名,使电子报表成为具备法律效力的凭证。考虑到纳税人的习惯做法,远程抄报税支持用户使用电子印章,通过计算机手段在电子报表上出现和物理印章图像一致的图形化电子签名表现形式。原则上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全部推行远程抄报税系统,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远程抄报税系统。
远程抄报税从2008年10月开始启动,已进行试点的7个分局(徐汇、杨浦、宝山、南汇、嘉定、青浦、崇明)已基本完成推行;其余分局按市局计划逐步推行,原则上要求于2009年5月底完成本市推广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市局将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