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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新规,明确财政电子票据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December 24, 2020

财政部发布新规,明确财政电子票据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December 24, 2020

2020年12月3日,财政部公布《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以下简称《决定》),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该决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规定“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指出各有关单位(如医保部门、商业保险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

一直以来,财政票据主要是纸质票据,但随着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逐渐凸显。为了适应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票据易用性、便捷性的期盼,需要对《办法》进行修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有助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构建便民利民的财政票据社会服务体系”。

据悉,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开出财政电子票据4亿多份,涉及金额近万亿元。值得关注的是,为使财政电子票据的管理有法可依,除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的有关内容外,《办法》还对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办法》明确了电子票据特征和数据标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有关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真伪查验服务。

「“修改版”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电子票据相关内容一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第三章 财政票据的监(印)制

第十一条 财政票据实行全国统一的式样、编码规则和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由财政部负责制定。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包括数据要素、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和防伪方法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

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七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开具电子票据,应当确保电子票据及其元数据自形成起完整无缺、来源可靠,未被非法更改,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财政电子票据内容的真实、完整。

第三十三条 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财政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

此次“修改决定”的发布,是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又一深化应用,也是数字中国、数字政府的重要体现。在可预见的未来,全国将实行统一的票据管理制度,可实现电子票据「线上开具、异地查验、异地报销…」这种线上化方式不仅助企事业单位降本增效,使票据改革切实便利社会公众,也响应了“绿水青山”的环保化号召。

传统纸质票据包括印制、核发、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管理流程,其「印制成本高、开具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不便于监督检查」等问题制约了“网络缴款、电子支付”等时代趋势下的缴款模式在政府收费中的应用。

财政部的大力推行使票据电子化建设又一次迎来发展机遇期,同时也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建设有了明确的规范和依据,而国产算法数字签名服务器是用于电子票据的数字签名及验证设备,是相关单位建设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此外,财政部在 2018 年 11 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中提到“各地区原则上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暂时不使用财政部系统的地区,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数据标准开发本地区系统。”

作为深耕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22年的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上海CA自主研发的国产算法数字签名服务器经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的严格测试,确认该服务器产品符合《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应用接口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可满足相关单位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建设需求。该产品通过采用数字签名技术,保证了电子票据的数据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2019年5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项目开出了上海市第一张财政电子票据,标志着上海市财政票据管理正式迈入了电子化时代。

2020年4月26日,上海瑞金医院开出上海首张医疗电子票据,上海仁济医院、上海第十人民医院等目前也均已开通医疗电子票据服务,患者可通过扫码或从医院公众号中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电子票据。

2020年10月24日,充分整合了长三角区域优质医疗资源的长三角互联网医院正式投入运行。通过搭载上海CA以数字身份为核心的可信身份认证、可靠电子签署、安全密码等信任服务,长三角互联网医院实现了医疗信息全线上安全流转,完成了该院医疗票据的电子化转型,在提升医院无纸化水平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明年财政电子票据将迈入全面推行期,而国产算法数字签名服务器将会成为财政票据电子化的有力推手。

一直以来,上海CA致力于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署、信息保护、密码服务等网络信任综合服务,赋能企业财税管理。

未来,我们也期待与更多的政府单位、企业集团、电子票据厂商等深度合作,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让更多的客户在票据电子化进程中受益,用先进的技术推动财税票据电子化的发展。

 

▲ 本文部分内容源自互联网